肇事逃逸的情形是: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等。
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标准包括什么
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标准包括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下列行为: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酒驾、驾驶不合格的机动车或者严重超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全文5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