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丰台县有两类土地,按照征地综合地价进行补偿面积:
一类土地:城关镇、凤凰镇、刘集镇、桂集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2000元/亩;安置补助3.2万元/亩;综合补偿5.4万元/亩。
二级用地:新集镇、岳张集镇、古桥镇、驻马店镇、杨村镇、官店镇、丁集镇、上塘镇、大兴集镇、钱庙镇、古店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1.5万元/亩;安置补助3万元/亩;综合补偿4.5万元/亩。
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您,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一并执行。
有关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更多信息,请致电纪明律师(40061660)。
全文3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