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法定抵消权之外,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种类、品质均不同的债务,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抵销。
一、债权抵消法什么时候生效
债权债务抵销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法定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
2、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
三、合同抵销有什么特点
合同抵销的特点如下:
1、当事人的债务是互负的;
2、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3、互相抵销的债务以到期。
合同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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