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未按期限缴纳上诉费按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上诉要上诉费吗
上诉要上诉费。
上诉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但并不是所有的上诉都要交纳案件受理费,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上诉情形:
1、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
2、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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