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情况中,对于通常理解意义上的延期交房行为,我们强烈建议广大购房者能够对开发商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宽容,给他们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房屋的建设工作。在此之后,购房者只需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便可按照规定流程对购买的房屋进行验收。然而,如果遇到非正常的、严重的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那么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要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几种可能适用于此类情况的解决方案:首先,购房者可以积极主动地与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协商和沟通;其次,购房者也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投诉申请;再次,购房者还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式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购房者还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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