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没有权力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一般需要各种程序,需要报给各个部门之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承包工作。并且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后进行相关工作,承包的土地应该运用于对国家发展有帮助的情况下。所以村委会违法对外承包土地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承包合同到期一方不同意终止怎么办?
承包合同到期一方不同意终止的话,村委会是可以强行的收回土地的。承包合同到期,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二、临时占用耕地如何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临时占用耕地如何补偿,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省的地方法规和文件规定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的补偿价格百分比计算。
1、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如果临时占地已经当地国土部门依法批准,那补偿的价格就应该是占用农民土地期间农民因不能耕种土地减少的收入,并在占地到期后恢复土地的原貌。这个收入是多少由临时占地部门与承包户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该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农民的收入进行评估,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5、实践中,很多临时占地的单位觉得与承包土地的农户协商太麻烦,就不经承包户同意而与村民委员会达成临时占地补偿协议。这是严重侵害承包户利益的行为。临时占用耕地地不同于国家征地,并非永久性的占用,也没有改变土地农民所有的性质。占地补偿费应该全部归承包户所有。对于此种情况,承包户可以拒绝土地被占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和占地单位达成的协议无效。
6、依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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