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名成立后,往往会产生一系列相关费用。
例如,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起诉方与被告方之间的诉讼费用分摊问题,同时还会涉及到诸如鉴定、审计等项目所产生的专项费用。
尤其是当涉及被盗物品需要进行评估其实际价值时,必然会产生相应的鉴定费用。
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选择聘请律师为自身辩护,那么还需额外支付律师服务费用。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式以及具体数额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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