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说第二次结婚为再婚,当然与之前的配偶复婚的,也可以称之为第二次结婚。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既然要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必然需要按照规定提出登记结婚申请,办理了手续之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么双方才是合法的夫妻,彼此享有权利义务。
二、在北京结婚登记要双方都是北京户口吗
(一)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均无配偶;
4.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共同提交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应该符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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