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共同财产证据收集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查询存款所在银行的账户流量。如果不能查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银行申请查询账户记录,并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并审查转账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果买受人知道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单方面购买,则认定该财产不是善意的,无效。房屋买卖信息可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转移共同财产的,夫妻离婚时,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应当证明其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协议还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不能证明,配偶另一方不承担赔偿份额。
配偶一方证明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证据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6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