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眼睛等级鉴定标准如下所示:1、一级,双眼看不到光或者能够看到微弱的光但是位置不清楚;2、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后面会一直持续到10级。具体的伤者是处于哪个等级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判断。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指什么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极重度智能减退;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小肠切除90%以上;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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