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哪个部门管?
时间:2023-06-20 20:01:16 38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归劳动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职工受伤后应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是属于劳动关系科、工伤认定科、劳动仲裁委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的。认定工伤之后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障碍等级的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工伤待遇,则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予以支付。

一、私营企业工伤情况怎么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中试用期赔偿金有什么规定

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即职工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工伤事故的待遇赔偿不区分劳动者是否在试用期内,而是在于是否属于工伤。工伤事故发生后,应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单位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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