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一般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会计凭证丢失法律责任是什么
会计凭证丢失法律责任是对单位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法院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裁判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裁判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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