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连梳头都会渗出血来!”在花费49.5万元做完面部金丝植入术和“回春术”整容后,杨女士不但没有像对方“忽悠”得那样变年轻、漂亮,反而脸部化脓、变形。昨天下午,杨女士诉北京容颜堂国际美容有限公司退款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由于此前开庭时,容颜堂公司拒不承认给杨女士做了手术,并称收据上的签名和盖章都不是公司所为,因此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公章和签名进行了笔迹鉴定。昨天开庭时法官宣布,杨女士出具的45万元的收据上,公章确是该公司的,但法定代表人“姚某”的签字并不是其本人所写。“当时对方拒绝开发票,收据还是在杨女士的一再要求下,一名员工才代签了姚某的名字,并盖上了公章。”
“杨女士的两次手术都不是在我们这做的。”容颜堂公司的代理律师拿出杨女士手术的相关复印件以及一张手术同意书称,而上面公司的名称分别写着好年华和美奥。至于那张收据,该律师表示,由于上面没有写明消费内容,因此不能证明就是美容费。
杨女士的律师也承认两次手术都不是在该公司本部做的,但“这正是因为被告超范围经营”。该律师讲,据他们了解,该公司曾经打着好年华的旗号营业,而正是因为他们本身没有医疗美容资格,所以手术同意书的另一方才用的其他公司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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