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若因环境噪声问题导致无法续签租约通常并不会被视为违约情况。鉴于此等原因属于无法预见或避免的外部因素,并且在双方达成共识且同意取消的情况下,其本质即为协商一致解除。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不应该被视作违约行为。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该问题达成协议,且合同中也并未明确规定噪声问题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此时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房合同的终止原因主要包括:
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以实际行动表明将不再履行主要义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予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针对租房过程中出现的噪声问题,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1.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2.若与房东协商无果,则需查看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适宜居住条件的相关约定条款。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噪声确实会对正常居住产生严重影响,则可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3.若合同中并未对此类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则应再次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且必须提前退租,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调解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调解的主要流程如下:
首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启动调解程序;
其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有权主动依职权启动调解程序。申请法院调解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前往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立案,随后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可进行调解工作;
2.但若有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最终只能通过判决方式结案;
3.部分法院设有诉前调解程序,您只需前往法院立案庭,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即可获得受理,同时无需缴纳诉讼费用。
然而,若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进入诉讼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亦可约定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提高;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降低。对于约定了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须继续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二、三、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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