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一直说没钱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二、工资拖欠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具体流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的,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工资拖欠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在劳动者提出已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资的主张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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