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十八岁的子女抚养义务是什么
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原则上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因此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无需父母抚养。
二、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吗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可以起诉,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由此可见,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故可以起诉父母,要求其履行义务。
三、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哪些内容
抚养子女的义务有如下内容: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只有一方拒绝抚养孩子的话,那么此时抚养权肯定是属于另一方的,但并不是说拒绝抚养孩子就可以免除抚养义务,此时即使不直接抚养孩子,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