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征地公告的土地征收方案确认时间怎么算
对于土地征收时间的明确划定标准目前尚未有确切的规定出台。
通常情况下,当发布了征地公告之后,相关部门需要在接下来的45天内制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
待该方案获得通过并得以执行之后,方能正式启动土地征收程序。
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仅为两年;而针对农用地的转用批准文件,其有效期同样也是两年。
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益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或者希望能够参加听证会表达自己的观点,则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向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至于房屋赔偿标准,这主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
例如,在城市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房屋拆迁,其赔偿金额将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载明的建筑面积及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基础进行计算;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其赔偿金额则将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依据进行计算。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二、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后多久拆迁
具体停滞时限并未明确规定,但公示至实施拆迁的期间通常应不少于三十天。
在人民政府制定征收方案之后,必须上报相关部门审慎评估与论证,宣示公开性,以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征求各方声音,并根据反馈对方案进行必要修订。
在此过程中,征集意见的期限需确保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无争议者方可依据法律程序实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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