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柴油车报废新规定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即淘汰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标准从2018年实施以来,到现在最长车龄的国三车也刚好十年了,按理来说,到达年限的轻货和大货将要报废,不过可以申请延缓报废。也就是说国三车还能开两三年,2020年国六标准正式实施以后,国三车将会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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