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农村不少所谓的空挂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挂户,比如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分配本村集体利益,就与上门女婿,投靠亲友的老人,本村外嫁或离婚的妇女及其子女等签订“空挂户”协议,让他们承诺不参与集体利益的分配,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
空挂户口能分得补偿款吗
1、公房拆迁时动迁组是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协议,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安置房屋的同住人。如果认定为同住人,则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案例中一般承租人份额略多一些。
2、而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归承租人与其同住人共有,故原告是否有权获得安置补偿款,关键在于原告是否属于系争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
3、而根据现行的法规和政策,本案中的原告陈东虽然不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但他在本市他处无住房,也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其他的动迁安置补偿,综合考虑他的落户情况,应该认定原告为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动迁补偿款。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全文6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