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户口一般不属于安置对象,可不可以分房和补偿。空房子是指只有户籍在那个地址,定居者实际上不住在这个地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房子,定居者根据某种便利的需要迁移户口,但实际上与定居的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集地被撤走,这些空房子不能得到补偿。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很多所谓的空房子,实际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房子。例如,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本村的集体利益分配,与家里的儿子、亲戚朋友的老人避难、本村结婚、离婚的女性及其孩子等签订了空房子协议,承诺不参与集体利益分配。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侵犯了被撤走者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
空挂户能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拆迁安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户口空挂在拆迁地的,如果在拆迁地有房屋的,空挂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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