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孩子抚养权
从孩子的年龄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决随母方生活,尤其是哺乳期的孩子。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其意愿,希望随哪一方生活;
从两人的生育能力考虑,一方做了绝育手术,丧失了生育能力,法院会考虑将孩子归其抚养;
从两人的经济收入考虑,良好的经济能力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物质基础,这是法院确定抚养权的重要方面;
从两人的文化水平考虑,两人经济条件相当,父母的文化水平会影响孩子的教育,法院会倾向支持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一方;
从两人的工作性质考虑,教师、医生、银行、公务员等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稳定,上下班时间规律固定,父或母一方从事这些职业,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归其抚养,有些人工作收入高,但应酬活动多,作息时间不规律,争取子女抚养权也不具有优势;
从两人的生活习惯考虑,一方有打牌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法官会考虑到对子女成长不利,在确定抚养权时会排除在外;
从孩子的生活环境考虑,父或母一方居住地有大型幼儿园、学校等,法官在父母双方其他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影响儿童教育学习的外部情况;
从两人的父母意愿考虑,法官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也会参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退休、有无帮助照管孙辈的意愿等情况。
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抚养费的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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