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姓名登记制度,规定当事人结婚时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如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名字。当事人更名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发行的当事人更名的证书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会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原结婚证。
这三本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保持一致。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名字。当事人因更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名结婚证书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发行的当事人更名的证书资料。当事人户口本上曾用名字反映改名字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征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能否用身份证改名字?
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明确其姓名或者名称。
然而,身份证上的姓名是按照法定程序颁发的,具有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身份证上的姓名是自然人的真实姓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剥夺或者变更身份证上的姓名。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通过身份证改名字。然而,如果您想更改身份证上的姓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如果您想更改姓名,应当尊重他人的姓名权,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全文8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