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日,洛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一辆东风汽车,载运11.67t液体氰化钠,在运往洛宁县途中翻车,约10t氰化钠泄漏流人涧水,造成水体严重污染,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
11月1日,洛阳市第一运输公司一辆核定载重量为8t的东风汽车,装载11.67t液体氰化钠,运往洛宁吉家洼,途中行驶至洛阳市洛宁县兴华乡窑子头村南约2km处翻人兴华涧内,罐体与车体分离,罐体倒扣,罐口破裂,约10t氰化钠泄漏流人涧水,造成水体严重污染,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故分析:
经调查,造成这起氰化钠泄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辆超载,山路狭窄,路面坑洼不平,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承运单位私自将该辆栏板大货车加装罐体,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二是驾驶员无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资格,属于非法超载运输;三是买卖双方严重违反批准限额(只批准购买5t),多买、多卖6.67t。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其原因主要是运输单位和驾驶员违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方面需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遵守,按照规章制度去做;另一方面需要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这两个方面中,更重要的是严格执法,通过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迫使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遵纪守法。从事故情况看,运输单位私自加装罐体,从事危险品货物运输,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纠正,也没有受到处罚,由此可见在安全监督管理上还存在着问题。所以,必须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才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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