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房产改名到妻子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该房产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
这一认定的依据在于其购买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非婚后。
即便您的名字未出现在房产权属证书之上,您仍然拥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这是因为在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所产生的所有合法收益均属于共有的家庭财产范畴,您应享有其中的相应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父母赠送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予的房产究竟能否归入夫妻共享的财产之中,关键取决于赠与的意愿、行动以及此种意愿的准确表示方式所反映出的时间。
根据现行法律的明确表述:在婚前,倘若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提供资金支持而并未有明确表示将金钱赠予某位家庭成员,此时这些款项应当被视作是父母对于各自孩子的私人赠与,因此并不属于夫妻共享的财产范畴;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后为他们购置新房出资,假如他们并未特意声明该笔出资只针对某一家庭成员,那么,此类出资实际上可以被看做是父母对整个夫妻关系的赠与,也就是说,它理应成为夫妻共享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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