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将其进行收监的流程包括:首先,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其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最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提起假释的流程是怎样的
提起假释的流程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监狱法》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对被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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