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取保候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其中保释的适用范围更广,不需要经过法院法官的决定,而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相对狭窄。此外,在保释和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权利上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体现的是权力的象征。
保释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1.适用范围不同。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并不因为罪行严重而被拒绝保释。取保候审的范围相对就比较狭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2.程序不一样。与我国逮捕必然导致羁押的做法不同,国外警察实施逮捕后,须决定是羁押、无条件保释还是有条件保释,同时提取指纹并进行DNA取样,决定羁押的,必须在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提交治安法官。开庭后,法庭仍须考虑是否应对被告人予以保释。在我国,拘留、逮捕后就必须关押,取保候审是对拘留、逮捕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先决考虑。3.权利不一样。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司法部门首先必须优先考虑,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对与司法部门拒绝保释有权利提出上诉。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体现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的象征。取保候审的适用不是司法机关优先考虑的措施,他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提出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条件的司法机关才能够同意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国外保释与我国取保候审的区别"
国外保释与我国取保候审在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国外保释通常是指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逮捕后,由法庭决定是否允许其暂时释放,并在一定条件下保证其出庭受审。而我国取保候审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允许其在保证人或保证金的前提下暂时离开看守所,等待法院的审判。
总的来说,国外保释和我国取保候审在适用范围、程序和权利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国外保释的适用范围更广,程序更为严谨,而我国取保候审则更多地体现为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权利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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