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别人家的孩子要公证处公证吗
收养关系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如何区分民间收养和拐卖儿童
收养是合法的拐卖是非法的。收养儿童和拐卖儿童在法律上就产生了本质的区别,收养儿童是经过法律允许的,且收养儿童是需要经过重重手续认证的,因此收养儿童是有法律许可的,而拐卖儿童不仅没有法律许可还属于犯罪行为。
1、合法性不同。收养儿童可以产生合法的收养关系,是法律允许的。拐卖儿童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2、结果不同。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可以取消收养关系,收养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拐卖儿童是违法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3、收养儿童是民事上的法律关系,拐卖儿童则触及刑法规定。
4、目的不同。收养儿童是为了家庭的完整,而拐卖儿童是为了奴役和使唤。
5、手段不同。收养儿童是经过正常手续办理后,许可收养儿童。拐卖儿童是违法手段骗取儿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儿童。
三、私自收养孩子会判刑吗
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因此私自收养孩子是否会判刑,需要首先明确收养的孩子是不是被拐卖的,其次需要明确在收养孩子的时候是否知道收养的孩子是被拐卖的。如果收养的孩子是被拐卖的,又将拐卖的孩子收养为自己孩子的,将可能涉嫌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对被收买的孩子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则可以从轻处罚。但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又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将依照刑法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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