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但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原谅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因此,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事后被继承人原谅的,可以继承遗产;没有悔改表现,或者被继承人不原谅的,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其财产,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又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先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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