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职工的劳动合同在期满之后,是不会自动续签的。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之前的一个月询问职工是否续签,如果需要续签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在沟通协商一致有关事项之后,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跟用人单位续签,那么视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续延。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延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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