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要离婚的,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请问异地办理离婚,需要回原籍吗
协议方式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方式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女方是是外省的,能在女方出生地起诉离婚吗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抚养权可由原告法院管辖吗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抚养权纠纷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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