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完毕后公司正式破产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
公司倒闭,公章应该会做废处理。
公司破产后,公司从法律的角度讲,就已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其公章自然就应该不存在或失效。如果是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
如果公司破产后,还使用破产公司的公章,属于欺骗行为。就像某某人已不在世,还以他的名义做事一样。
公司等企业法人因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而成立,因注销、解散等而消灭,如自然人死亡一样,企业法人解散后,其公章不再对外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公司解散后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事务由其清算人或出资人负责处理,并由出资人承担法律后果。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具体的规定如上。
二、公司清算组能否使用公司公章
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清算组行使什么职权
公司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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