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要看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是否有协议,如果有协议,要按照协议约定,如果没有协议要看房产的出资、是不是婚意的购房。如果男方全款购房的情况下,要看是不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如果男方是为了结婚才买的房产,购买时间离登记结婚时间越近,法院就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首先,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向对方赠与房产一半所有权的行为。换句话说,在自己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之后,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双方是由于其他特殊的原因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同时双方订立协议约定此套房产仍然只归一方所有,这时候男方就可以凭藉协议,依然独有此套房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一百一十二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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