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饮食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6-01 17:42:23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随着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到饭点了选择外出就餐已经是一件很普通平常的事情了,在具体实际中,大家很少会就吃饭专门签个合同,但在举办一些大型活动如婚礼、酒会、会议餐时,由于就餐规格高、人数多,对饭店餐厅的服务水平、饭菜质量有着更高要求,因此,双方会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那么,签订饮食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签订合同时各方的权力义务是所有合同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内容,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餐饮服务机构的义务

在餐饮服务中,餐饮服务机构承担的义务包括:

1、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的设施的完好程度和卫生状况适宜于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完好程度包括场所的设计、功能、装饰、附属物等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声称将提供的服务等级。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很显然,人们对星级饭店提供的餐饮服务的要求会高于对一般饮食店的要求。但无论何等餐饮服务场所,其卫生状况应适宜于提供餐饮服务,符合消费者所理解的最低标准,在符合最低标准的同时,不同的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是否应有所差别呢?表面上看,似乎应存在差别,如星级饭店的卫生状况显然高于零星摊点、大排挡,但从卫生状况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角度而言,卫生状况适宜于提供餐饮服务应是基本要求,不应因餐饮场所的不同而存在差异。餐饮服务的提供者满足对场所的卫生状况的要求是其基本义务。当然,餐饮服务的提供者提供高标准的卫生场所,也显然是允许和应鼓励的。

2、应当有一定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对此,应依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大小及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时可容纳消费者的数量来确定。

3、提供适宜的餐饮具。如应配备专用清洗消毒设施和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餐饮具消毒经消毒合格等。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应当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消毒剂处理餐具。

4、在提供食物、饮料、酒类时,应保证该些实物适宜于消费者食用。同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总体而言,一方面,实物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卫生条件。另一方面,也应符合订约时消费者所提出的要求,如对某食物的烹调方式、口味有约定时应依约定,无约定时应符合行业基本卫生和健康要求。尤其我国饮食文化发达,此点尤为重要。具体而言,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不能向消费者提供各种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用物,也不能提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用物。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许多地方有在食物中添加某些滋补中药的做法,即药膳或滋补菜肴,这是我国的传统,但是除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以外,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不得在所提供的食用物中添加药品。

5、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履行辅助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如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直接服务于消费者及从事直接接触食用物的工作。

二、餐饮服务机构的权利

1、请求消费者支付约定的报酬。对就餐前没有明确约定报酬的,应依据菜单、价目表等所确定的价金支付报酬。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如在消费者就餐前,未征询消费者的意见所提供的茶水、纸巾或毛巾,则不可以收取费用,因为,如果餐饮服务的提供者没有事先说明将收取报酬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或在菜单、价目表或其他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价格,消费者可以认定这是附属的免费服务,就如同免费寄存衣物一样。

2、要求消费者遵守其制定的合理的就餐规定等。如不允许消费者酗酒、不影响其他消费者接受餐饮服务等等。当然,餐饮服务的提供者这一权利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顾客的权利

在餐饮服务中,顾客的权利包括:

1、消费者在食用食物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健康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和服务,符合卫生健康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食物与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某类食物、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对所谓的最低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为它违背了自愿原则。

3、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食物与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及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4、消费者在食用食物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各民族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四、顾客的义务

顾客的义务包括如下:

1、支付报酬

顾客接受餐饮服务,其首要义务是支付报酬。

2、遵守服务规章

餐饮服务机构制定的规章,凡符合法律规定或一般原则者,顾客应当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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