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什么样的情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存在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的影响;三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影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如何做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损害的行政相对人一方,不能是行政主体一方。
三、行政诉讼中如何使原告符合
1、首先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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