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的认识,并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欺诈有很多种,包括:(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申请人没有这样的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2)行为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他人某些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比如一个小化工企业招三班倒的化工工人,不能用孕妇。但是有些妇女来应聘,故意隐瞒自己已经怀孕的情况,应聘后不久就提出已经怀孕不能倒班。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威胁是指当事人以即将发生的损害或者直接实施损害为威胁,一方迫使另一方处于恐怖或者其他被胁迫状态,签订劳动合同,威胁可能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新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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