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时,公安局要对户口变动情况作记录,只能在户口本上登记,同时公安局也有记录,这是公安部规定的工作程序,不能改变。
一、拿着购房合同能落户吗
拿着购房合同不能落户。一般情况下,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的,通常必须通过房产证才可以迁入户口,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入户的。当事人需要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则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如果不能落户,一般是购房合同没有送到房管局,购房合同还没有备案所致。
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一、落户的流程如下:
1、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
3、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二、落户的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在中心城区、区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3、暂住入户,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总之,拿着购房合同不能落户。落户的流程一般是到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进行,落户的方式主要是学历入户、购房入户、暂住入户等。
二、换户口本户号已经变了吗?
是否会更换应根据当事人换领户口本的类型而定。
在当事人未办理户口迁移、单独立户的前提下而换领户口本的,不会改变户号。但如果当事人是未办理户口迁移、单独立户的情况,那么家庭成员及户号、户主都会改变。如果户号有错误的话:
1、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户口本(包括换领之前的及之后的)、身份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更正手续即可。
三、成都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成都迁移户口手续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成都迁移户口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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