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方式有如下:
1、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向开发商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单方解除合同;
2、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开发商要求退房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有: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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