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刑事拘留和逮捕而言虽然同样都属于刑事处罚手段,但是逮捕要更为严厉一点,逮捕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同时逮捕之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是没有期限限制的需要等到法院的判决生效才能停止。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法律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当今的法制社会,任何违背法律以及做了法律所规定的禁止事项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法律的惩罚手段也是各有不同,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惩罚当中,就有刑事拘留和逮捕。
批捕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一、批捕和逮捕有什么区别
1、批捕和逮捕的区别如下:
(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
(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
(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技术侦查措施决定的期限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一百四十九条
【精神病鉴定的期间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二、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批捕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