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下达后可以再婚。夫妻通过民事诉讼离婚,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经由双方签收确认,便已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可据此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夫妻双方欲再婚时,自然无需离婚证书,而是凭民事调解书来证明婚姻关系的消亡,然后另行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诉讼离婚必须经过调解,双方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
可以撤销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础上或是存在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当然可以申请撤销。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有强制力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行为,其本身就是公平的。如出现上述不具公平性的情况时,可依法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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