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真签合同怎么操作
传真签合同的操作方式是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传真合同如何确定签订地
传真合同确定签订地的方式是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点来确定合同的签订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签订地的,签订地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如果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住所地。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传真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传真签合同需要注意:
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
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
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
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