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包地继承问题如何处理
承包地继承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1.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2.如果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暂时没有取得承包地,可以考虑由其继承承包,但需要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同时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
二、承包农村土地最长期限
承包农村土地最长期限要看土地的性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
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决绝纠纷。
3.如果仍然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
4.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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