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以不见孩子拒绝支付抚养费。
支付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下列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金额;
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标准金额的具体衡量因素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子女居住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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