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的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敲诈勒索罪的报案材料包括刑事报案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刑事报案书要写明报案人信息、报案事项以及事实与理由。报案人信息指报案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等基本信息;报案事项指报案人控告的对象以及要求有关机关追究怎样的法律责任;事实及理由指报案人报案的具体事实及法律依据。报案书中的事实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短信记录、银行流水账等等。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
敲诈勒索罪的其立案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
2.构成多次敲诈勒索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认定敲诈勒索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敲诈勒索需要的证据有:
1.需要证明对方使用某种手段或方法所要财物,让自己感到恐惧和害怕,如:保留的电话录音,含有敲诈勒索内容的图像以及语音信息,录像,短信,邮件等;
2.寻找知情人,搜集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3.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对伤害部位拍照,保留照片和致伤工具等。提供身体受到伤害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票据等,证据中需要证明的有:对方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对方使用这些方法目的是索要财物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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