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1、异地受理
申请人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2、信息采集缴费
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3、原籍审核签发
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异地制作发放
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办理材料
1、换领居民身份证:
①原居民身份证
②苏州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
2、补领居民身份证:
①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②苏州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
二、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本身范围内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
2、因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需要换领,因丢失需要补领的;
办理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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