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7个月大的孩子,在父母离婚无法就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往往法官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形
1、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3、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5、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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