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转移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转入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来函,及时函复,待转入地失业保险金到帐后,填写《外地转入失业人员登记通知单,通知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非武汉市户籍失业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函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待回函后,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手续。失业人员持转迁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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