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离开家门起就算是上班时间。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例如,从家到单位平时需要1个小时车程,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则从8时起就应该算是上班时间。法院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
第二,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除了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
一、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两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二、交通事故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救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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