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营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并不当然成为新合伙人,还需要满足“修改合伙协议”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有哪些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3、除另有约定外,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等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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