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换句话说,就是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只有在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可以人为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
怀孕五个月离婚孩子该怎么办
怀孕期间若女方同意离婚,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关系不受影响,双方对孩子仍具有扶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需要对孩子的扶养权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扶养。
两岁以后双方仍可就孩子的抚养权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做出相应判决。若孩子已满八岁,应当遵循孩子的意见来决定扶养权。无论孩子的扶养权属于哪一方所有,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扶部分或者全部的扶养费。扶养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负担能力与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综合计算。享有扶养权一方不能阻止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但是另一方探望孩子会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外。因此,对离婚后孩子的扶养权一直秉持着”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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