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后的车法院怎么执行
1、抵押后的车法院的执行如下:
(1)法院拍卖该车辆的所得款项需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再将拍卖所得的剩余款项交由债权人;
(2)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什么情形下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探视权法院执行怎么执行
探视权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的行为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一方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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